(4)全国中医药工作有关会议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和计划;
(5)省中医药局医疗、教育、科研、国际合作等工作落实情况;
(6)有关中医药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情况、紧急灾情、疫情;
(8)按有关规定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
3、新闻宣传:及时向省中医药局、健康报社、中国中医药报社及其它媒体组织和提供本地区、本单位有关中医药新闻宣传材料。
4、联络反馈:协助做好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信息和宣传工作总结,反馈中医药信息和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全省中医药信息和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制度
1、各地、各单位信息宣传员报送采取即时报送和定期报送相结合的办法。
2、报送的中医药信息或新闻稿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定后,可通过省中医药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或电子邮件,直接报送省中医药局。
3、上报信息应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语句通畅。新闻宣传要注重时效性,保证质量和效果。
4、省中医药局将对全省中医药信息宣传员信息报送、采用及排名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四、培训制度
1、省中医药局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全省中医药信息宣传员集中学习培训,加强交流。
2、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宣传员的业务培训。
五、考核制度
1、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每年至少组织策划1次大型中医药宣传活动。
2、信息宣传员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篇(条)中医药新闻或信息。
3、省中医药局将依据量化指标要求和效果,每年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年度量化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颁布实施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江苏省中医药局综合业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江苏省首批中医药信息宣传员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名)
丁 强 卜海娟 于栋伟 马传卫 马 郁 尹国强 王兴华
王 旭 王利红 王家喜 王家骜 王桂萍 冯 瑶 卢兴华
宁忠臣 田华平 石庆元 任延霞 刘 芳 刘 洪 刘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