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方法:以40分基准分除以部门责任白皮书公布的年度工作任务分项数量,得出每分项工作任务的分值。工作任务已落实的,得该分项分值;未落实的,视子项的完成情况在该分项分值范围内进行扣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项得分。
C1分值=单位自评分×40%+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分×60%
2.行政审批情况(C2分值满分10分)。
由市监察局负责考核。
(1)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2家单位,以当年12个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分数排名汇总作为考核分值,以第一名作为10分,第二名以下以年度考核分值除以第一名年度考核分值再乘以10,得出其相应分值。
C2n=(第N名年度考核分值/第一名年度考核分值)×10
(2)未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外围单位,基准分为5分。因自身原因2008年没有纳入电子监察的,得5分;已纳入的,得9分;因自身原因有业务但未实时报送的,每一类审批事项扣1分,扣至基准分为止。
(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黄牌警告的,每宗扣0.5分;红牌警告的,每宗扣1分;重复扣分的,按最高扣分值扣分。
3.行政投诉处理情况(C3分值满分10分)。
由市监察局负责考核,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基准分为8分,行政投诉量比上年每降低10%(以政府投诉中心数据为准,数据按四舍五入计算),加0.3分,得分上限为10分;每上升10%,扣0.3分。行政效能投诉属实的,每一宗扣0.3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止。行政效能投诉属实是指投诉经查实,市监察局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符合行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形。行政投诉未及时处理的,每宗扣0.2分。
C分值=C1+C2+C3
(四)满意度调查(D分值满分30分)。
以市机关作风办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终考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为依据,得出相应分值。
Dn=(DJ/100)×30
DJ=市机关作风建设年终考评问卷调查统计分值
五、考核评估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部门责任白皮书落实情况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考核评估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考核评估工作。
(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