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在校集体饮用未经资格认定的乳品加工企业生产的牛奶制品的,一经发现,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对由此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擅自使用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志标识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凡生产、配送、组织饮用学生饮用奶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协调小组
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一、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协调小组
组 长:王春喜省农林厅副厅长
副组长:丁晓昌省教育厅副厅长
孙春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黄晓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晓抒省卫生厅副厅长
赵芝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长
强信然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
二、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协调小组办公室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总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邮编:210036)
主 任:袁日进省畜牧兽医总站站长
副主任:刘扬生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副处长
张东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副调研员
孙宏进省畜牧兽医总站副站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
方超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业发展处副调研员
张志锋省畜牧兽医总站副科长
姚志化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副调研员
唐月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副调研员
黄中茂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戚玉松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