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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08〕1号)


各市卫生局: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交汇点,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切实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各地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督促各区、市及时填报有关报表(详见附表),并认真核对、汇总,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我厅将定期公布各地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进展情况。

  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报表分为“季报”和“年报”两类(报表的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下载),“季报”分别于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第四季度的“季报”与“年报”同时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季报”和“年报”的报表要求分别以纸质报表和电子邮件形式同时报送我厅社妇处,其中纸质报表要求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卫生局公章。传真:(025)83620710;电子邮箱:wangxf@jswst.gov.cn。

  附件:1、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季报表
  2、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年报表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季报表(一)

区(市)

市辖区(个)

市辖区

县级市数(个)

县级市

总人口(万人)

城镇人口数(万人)

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区/市数(个)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市数(个)

实行社区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配供区/市数(个)

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区/市数(个)

实行社区首诊制度区/市数(个)

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区/市数(个)

居民医保实行预付制区/市数(个)

开展团队服务的中心数(个)

组建全科团队数(个)

本季度城市社区专项经费下达数(万元)

街道(个)

乡镇(个)

街道(个)

乡镇(个)

能力   建设

公共卫生  服务

 

 

 

 

 

 

 

 

 

 

 

 

 

 

 

 

 

 

 

 

 

 

 

 

 

 

 

 

 

 

 

 

 

 

 

 

 

 

 

 

 

 

 

 

 

 

 

 

 

 

 

 

 

 

 

 

 

 

 

 

 

 

 

 

 

 

 

 

 

 

 

 

 

 

 

 

 

 

 

 

 

 

 

 

 

 

 

 

 

 

 

 

 

 

 

 

 

 

 

 

 

 

 

 

 

 

 

 

 

 

 

 

 

 

 

 

 

 

 

 

 

 

 

 

 

 

 

 

 

 

 

 

 

 

 

 

 

 

 

 

 

 

 

 

 

 

 

 

 

 

 

 

 

 

 

 

 

 

 

 

 

 

 

 

 

 

 

 

 

 

 

 

 

 

 

 

 

 

 

 

 

 

 

 

 

 

 

 

 

合 计

 

 

 

 

 

 

 

 

 

 

 

 

 

 

 

 

 

 

 

 


 
注:1、省辖市卫生局上报3张报表时,以区(市)为单位填写并增加“全市合计”一行;
  2、报表(一)、(二)中所涉及的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均为截止本季度的累计数;表(三)中涉及的数据,除特殊说明的,均为本季度数据。
  3、报表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是指市辖区和县级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汇总本表时,城市社区卫生专项经费包括市本级和区/市两级专项经费,能力建设经费是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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