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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注重结果运用。医疗机构应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应当于每年年底,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报送所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五、加强督查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开展医德考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医德考评工作。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创新工作办法,不断推进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略)

  2.江苏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2:
  江苏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00 年度)
  考评时间:200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称

 

 

科室

 

 

 

 

 

 

 

 

 

 

 

 

 

 

自评等次: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院小

考组

核意

领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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