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情况通报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08〕6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情况的通报》(卫办应急发〔2008〕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依法规范,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报告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报告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和内容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并加强食物中毒的报告工作,及时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苗头。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要立即上报,尚未查明原因的事件也要及时报告,绝不能以原因不明为由迟报或不报,对违反有关食物中毒报告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根据本地区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及趋势,认真研究分析食物中毒的发生原因,并积极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卫生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地区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以贴近普通百姓生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上述地区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卫生意识,提高群众鉴别有毒动植物和有毒化学物质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要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开展本单位的全员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增强其遵法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事故
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江苏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规定,立即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在全力救治病人的同时,迅速查明中毒原因,控制事态发展。要做到报告及时,响应迅速,措施得当,处置果断。要不断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现场调查处理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部门、单位合作机制,最大程度地降低食物中毒事件所造成的健康危害和其它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