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开创全省卫生应急工作新局面
(十八)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全面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九)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各地要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各类卫生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增强社会公众对传染病、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发现、防范、报告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扩大卫生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全面普及卫生应急知识。要重视和加强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工作。
(二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应急工作的新格局。全面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和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各地要积极参与“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发现、报告和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新格局。
(二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按照《国家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十二)重视卫生应急科研工作。要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和技术,加强应用研究,为卫生应急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重点抓好人禽流感、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发生演变规律的研究。加强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的合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卫生应急工作实践,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