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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分配冷链冰箱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分配冷链冰箱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8〕8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在省财政部门支持下,我厅将有计划地对各级冷链设备进行补充和更新。现在2006年为部分预防接种单位更新冷链冰箱的基础上,补充更新其他地区预防接种单位的冷链冰箱,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与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尽快办理提货手续。联系人:杨华富,电话:025-83759425。

  附件:冷链冰箱分配表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冷链冰箱分配表

市  别

数 量(台)

南  京

244

无  锡

174

徐  州

44

常  州

175

苏  州

243

南  通

29

连云港

26

淮  安

35

盐  城

46

扬  州

75

镇  江

26

泰  州

52

宿  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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