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二级综合医院)》的通知
(苏卫医〔2008〕15号)
各市卫生局、省医院协会:
为了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医院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二级综合医院的整体水平,在《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三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二级综合医院)》(以下简称《标准与细则》)。现印发各地,请各地、各二级综合医院按《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照《标准与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复核评价与评审,并逐步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省二级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