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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行业组织开展“十佳医德医风楷模”和“百名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五是要加强督查指导。全省卫生行业“十佳医德医风楷模”和“百名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工作组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各地、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及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时上报工作组。

  联 系 人:李庆荣 高鹏  联系电话:025-83620714

  邮  箱:gaop@jswst.gov.cn

  附件:

  1、表一:全省卫生行业“十佳医德医风楷模”和“百名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表二:全省卫生行业“十佳医德医风楷模”评选推荐表
  3、表三:全省卫生行业 “百名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表一:
  全省卫生行业“十佳医德医风楷模”和
  “百名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十佳医德医风楷模推荐名额

百名医德医风标兵推荐名额

1

南京市

2

11

2

无锡市 

2

8

3

徐州市

2

10

4

常州市

2

6

5

苏州市

2

9

6

南通市

2

9

7

连云港市

2

7

8

淮安市

2

7

9

盐城市

2

9

10

扬州市

2

7

11

镇江市

2

6

12

泰州市

2

7

13

宿迁市

2

6

14

部及省属单位

4

18

共  计

3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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