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作风硬。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尊重科学、诚实守信、遵守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不以(权)医谋私、不追名逐利、不弄虚作假,拒收红包、回扣,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模范遵守卫生部“八项职业纪律”和卫生厅“五条禁令”,树立医德高尚、医技高明的良好作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4、服务质量高。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尊重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对象、方便服务对象,主动为人民群众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社会形象好,服务对象对其服务满意度高。
(二)医德医风楷模评选条件
在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突出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为解除患者的痛苦和人民健康事业长期做出不懈的努力,取得突出的成绩,群众满意度高,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尊敬和爱戴,成为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学习的楷模。
四、方法步骤
(一)评选推荐方法
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选荐、公示监督、群众参与的方法。注重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上报人选,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时代性、导向性和先进性。评选推荐工作要突出群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氛围。各市上报的医德医风楷模候选人应在当地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省确定的最后人选也要在媒体上作宣传,形成一定声势。
(二)评选推荐步骤(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底)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计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职工和广大群众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组织推荐(5月1日至6月底)
各市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属地医疗卫生机构(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除外)的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县(市、区)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评选推荐要求和方法,推荐1名报县(市、区)。各县(市、区)在全面推荐、公示和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原则上评选推荐1名“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报送各市。各市在各县(市、区)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各市“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并择优推荐1-2名“医德医风楷模”候选人在媒体宣传的基础上一并报厅评委会工作组。部和省属各单位在公开推荐、公示和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各推荐1-2名作为“医德医风标兵”候选人报厅评委会工作组。报厅评委会工作组的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须附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生动感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的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