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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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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1  2008年江苏省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

序号

品种

采样地点/数量

检查/检验项目

检测依据

执行单位

采样

日期

结果报送日期

备注

1

宣称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

县(市)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 每市抽2个县(市),每县(市)各抽5份,共10份。

标签、标识、说明书

汞、氢醌、苯酚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无锡、镇江、扬州、盐城、淮安、连云港市

省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检验

6月底前

9月底前

样品采集地点应分布在不同经营单位,应避免采集同一企业的产品

2

宣称除螨/祛痘/祛粉刺化妆品

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每市10份。

标签、标识、说明书

四环素、氯霉素、甲硝唑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常州、泰州

省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检验

6月底前

9月底前

样品采集应避免同一企业和品牌

3

儿童或婴儿用化妆品

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共抽10份。

 

标签、标识、说明书

微生物、铅、汞、砷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省卫生监督所

省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检验

4月底前

 

5月底前

 

样品采集应避免同一企业和品牌



  附表2-2  2008年江苏省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样式)

  上报单位:(公章)                                产品类别:         

序号

品名

规格

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期

卫生许可证号及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生产

单位

被采样单位

是否

合格

标签不合格内容

检验不合格指标及数值

是否

确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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