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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与行动开展前相比,开展示范行动地区的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及主动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四、具体内容

  (一)健全组织结构,加强对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各地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明确负责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协调机构或实施单位,建立当地专家组织,为科学实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二)制订实施计划。开展示范行动的省辖市参照本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行动计划,并将行动计划中的活动名称、主要内容、执行时间、覆盖目标人群、负责及参与单位于5月底前上报省卫生厅。

  (三)推出行动技术方案和支持工具。省行动办公室印发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用于宣传、鼓励和帮助家庭、个人及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开展技术培训。各地根据行动方案和技术方案逐级开展培训,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明确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策略和措施,认真、扎实做好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推广工作。

  (五)与媒体密切配合,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地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传播活动。通过媒体反复播放、登载,广泛传播,强化健康生活方式意识,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努力探索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新模式。开展示范行动的省辖市根据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的理念和行动,结合当地居民文化、民俗、生活相关、自然条件等,策划至少1次的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活动,将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的健康观念传递给老百姓,探索促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新途径。

  (七)组织开展示范行动。省辖市在人群相对固定、集中的社区、食堂/餐厅、超市等选择至少1个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示范活动,树立典型,探索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促进更多的社区、单位加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列,为广大居民、职工创造实践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

  (八)与慢病防治工作相结合。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与预防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要与社区慢病干预控制项目相结合,指导慢病高危人群和慢病患者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并列入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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