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8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国红 副省长
  副组长:
  何明清 省政府副秘书长
  商向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姜作勇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徐铁南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
  张儒普 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朱京海 省环保厅副厅长
  马志刚 省林业厅副厅长
  邵 林 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海滨 省监察厅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