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青少年体育厅际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精神,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特建立加强青少年体育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针对青少年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加强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大问题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体育局、自治区团委共7个部门组成,教育厅为牵头单位。教育厅厅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厅,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青少年体育厅际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