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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的通知
(苏卫农卫〔2008〕3号)


各市卫生局: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始终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为农村居民办的实事之一,纳入农村新五件实事范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开始试点,经过五年的发展,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及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增加补助、扩大受益、强化管理、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推进新农合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建设,不断提高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厅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标准,积极创建,认真组织实施。

  评审采取县(市、区)自评,符合条件的报市评定,经省复核认定后,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可评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单位。

  附件: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试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先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评审标准(试行)

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县自评得分市复核得分省考核得分
1.组织机构健全5    
1.1 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分别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未成立不得分   
1.2 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分别成立由参合农民代表和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农合监督委员会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未成立不得分   
1.3 县(市、区)合管办应设办公、财务、审核、督查、信息资料等基本科室,具备相应职能;乡(镇)有派出机构或专门管理机构3查阅相关文件,并现场查看;科室和职能缺失的扣1-2分,乡(镇)无相应派出机构或专门管理机构扣1.5分   
2.人员设备到位15    
2.1 县(市、区)合管办应按照苏编[2004]23号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5查阅县(市、区)编委批复;没有按文件要求配备工作人员不得分,每少配1名工作人员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2 县(市、区)合管办应配备财务、医疗、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面专业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3查阅工作人员有关专业证书;没有按要求配备专业人员或结构及分工不合理扣1-2分。   
2.3基本设施设备齐全,房屋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4查看基本设施设备;基本设施设备不齐全扣1-2分,房屋不达标扣2分   
2.4 乡(镇)合管办有专兼职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实地查看,无专兼职人员不得分,未培训或未持证上岗扣1-2分   
3.工作经费落实10    
3.1 县(市、区)合管办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工作经费按参合人数人均不低于1元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6查阅财政年度预算表及合管办有关财务帐目;未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不得分,工作经费每低0.2元扣1分   
3.2 落实乡(镇)合管办工作经费,并确保正常运转4查阅乡镇合管办有关财务帐目;无经费扣1分,因未落实经费影响正常运转不得分   
4.规章制度齐全10    
4.1 县(市、区)政府制定新农合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科学合理制定补偿方案2查相关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制定政策、文件或补偿方案不科学合理扣1-2分   
4.2公开、公示新农合实施办法、补偿规定及程序,及时公开、公示政策变动、基金使用、费用结报等情况2查阅公开、公示情况及档案留存;无公开公示制度不得分   
4.3 建立行政、财务、审核、督察、计算机信息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并认真执行2查相关资料,考核执行情况;无管理工作制度或职责不得分,没有认真执行扣1-2分   
4.4 定期召开合管委、监委会会议,制定有关政策,解决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2查阅会议记录,督查重大事项解决落实情况;未定期召开会议不得分   
4.5 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5%以上,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2查阅满意度调查基础资料、统计表,查阅投诉、举报处置记录;群众满意度低于95%不得分,未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不得分,未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扣1-2分   
5、补偿方案合理20    
5.1实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封顶线大于6万元;若因增资等客观原因需二次补偿的,应公开、合理、规范5查阅实施办法;未实行规定补偿模式不得分,封顶线达不到要求扣2分,二次补偿不公开、合理、规范扣1-2分   
5.2住院实际补偿不低于40%5查阅报表;达不到40%,每下降1%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5.3补偿资金支出用于县以下不低于70%、用于住院不低于70%5查阅报表;用于县以下低于70%,每低1%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用于住院不低于70%,每低1%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5.4当年统筹基金结余(含风险金)控制在10%以内;基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5查阅报表;年度基金结余(含风险金)每超出1%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基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现一项扣1-2分   
6.基金管理安全15    
6.1 新农合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5查专户有关财政帐目、资金拨付单、参合农民领款单;有一项做不到均不得分   
6.2 县(市、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支出户2查阅银行对账单;未按要求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支出户不得分   
6.3 加强宣传,创新筹资方式,动员农民自愿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农民个人交纳资金出具统一票据,及时足额解缴专户2查阅宣传材料、参合资金到帐单等;参合率达不到95%不得分,未出具统一票据或未及时足额解缴专户扣1-2分   
6.4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划拨至基金专户6查年度财政预算单及拨付单;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得分,不能及时足额划拨至基金专户扣2-6分   
7、工作管理规范10    
7.1新农合列入县(市、区)、乡(镇)、村年度目标考核2查阅相关文件;未列入三级中一级的扣1分,均未列入不得分   
7.2建立和优化工作流程,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和人员职责;及时准确报送规定的报表和相关材料4查阅相关文件;无工作流程扣3分,工作流程不优化酌情扣1-2分,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人员职责不清扣1-2分,未及时报送报表或相关材料每一次扣1分   
7.3建立和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符合省规范2现场查看;未建立不得分,达不到基本规范扣1-2分   
7.4参合对象体检规范,建立农民健康档案2查阅健康档案;体检不规范或没有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不得分   
8.机构管理严格15    
8.1 有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2查阅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无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不得分   
8.2 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四公示”“五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4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3分,发现一起不规范行为扣2-3分   
8.3定点医疗机构的his管理系统(或收费系统)与县(市、区)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相连,费用自动审核结报、即时结报。4查阅定点医疗机构的his或收费系统,全县信息管理系统不能无缝对接不得分,费用结报不能自动审核并即时结报扣1-4分   
8.4 对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核检查2查阅相关检查记录;不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扣1-2分   
8.5 严格执行省基本药物目录,不可随意扩大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可报药品占90%3查阅相关报表;可报药品低于90%,每低2%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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