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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效果考核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效果考核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8〕15号)


各市卫生局,省血防所:

  为了解各地今年春季查灭螺工作开展情况和灭螺效果,经研究,定于5~6月开展全省春季查灭螺效果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查灭螺工作的组织开展与工作进展情况;

  2、查螺工作质量和灭螺效果;

  3、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查螺环境图帐、有螺环境登记卡及示意图、分环境查灭螺工作原始记录表等。

  二、检查形式

  采取推磨交叉的形式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效果考核检查。按南京查苏州、苏州查盐城、盐城查常州、常州查扬州、扬州查无锡、无锡查泰州、泰州查镇江、镇江查淮安、淮安查南通、南通查南京的顺序进行。

  省血防所负责对南京、扬州、镇江3市查灭螺效果考核进行现场抽查考核。

  三、检查人员

  1、检查组由各市卫生局(或血地办)带队,抽调血防专业人员4~5人组成,被检查市抽调查螺员配合进行现场检查。

  2、南京、扬州、镇江3市查灭螺效果考核组由省血防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被检查市抽调查螺员配合进行现场灭螺效果考核。

  四、检查方法

  1、听汇报:听取被检查市2008年开展春季查螺灭螺工作情况介绍;

  2、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每个市抽查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个村(达标地区未查到钉螺的县(市、区)检查血防灭螺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与效果),了解近3年查灭螺工作开展情况;

  3、看资料:查阅市、县、乡、村4级查螺灭螺工作计划和螺情资料(图账、原始记录等),重点查阅村级分环境查灭螺台帐资料;

  4、南京、扬州、镇江3市灭螺效果考核:南京市抽查4个县(市、区),镇江、扬州各抽查3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查2个环境,按线距、框距均为20米设框,系统抽查100框,分袋捕捉框内所有钉螺,用压碎镜检法确定钉螺死活和感染血吸虫情况,计算钉螺死亡率和钉螺感染率,并记录定位考核现场的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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