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查工作的组织、经费保证和时间安排
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由卫生部统一组织,我省的调查工作接受卫生部的指导,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调查设计方案和调查表开展调查。
卫生部将对我省10个国家样本县(市、区)给予部分调查经费支持,省卫生厅也将参照卫生部补助标准给予省扩7个样本县(市、区)部分经费支持。
省卫生厅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负责对全省样本县(市、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指导、质量控制和技术咨询,完成调查现场督查、资料验收、数据集中汇总分析、调查报告编写等工作。
各样本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保证,开展对调查员的动员培训、对调查对象的组织宣传,做好调查质量控制,保证调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5月25日之前卫生部将组织并完成各调查样本县(市、区)调查师资的培训。
5月底之前,各样本县(市、区)要完成样本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的选定及家庭调查住户的抽取。
6月1日-15日,各样本县(市、区)完成调查员的培训,开展模拟预调查,发现并解决疑问。
6月15日-7月10日,按卫生部确定的时间统一开展调查。
7月10日-7月20日,省完成对各样本县(市、区)调查表的验收。
7月20日-8月30日,省集中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审核。机构调查数据按要求于8月10日前、家庭健康询问调查数据和医务人员调查数据于8月31日报送卫生部。
基础数据分析于10月底前完成,专项分析研究工作按要求陆续开展。
五、调查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顺利开展和调查质量,必须对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将质控措施贯穿于调查的全过程,包括设计阶段(含调查表的设计)的质量控制、对调查员的质量控制、现场调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资料整理阶段的质量控制,其中,抓好现场调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
(一)调查方案设计、论证和试调查。
调查方案、调查表和内容的设计由卫生部统一组织实施。样本地区在正式开展调查前应进行预调查,通过预调查使调查员熟悉调查内容,做到准确、完整地填写调查表格。
(二)调查人员的选择与培训。
调查人员的严格挑选和培训是取得准确、可靠资料的不可缺少的前提。由于调查内容主要是关于健康、疾病与卫生服务的问题,故要求选择愿意从事调查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耐心细致并且有一定社会交往能力的卫生人员为调查员,每位调查员都要经过正规培训。培训的要求是:明确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调查设计的原则和方法,统一指标的含义及填写要求,了解调查员可能导致什么样的调查质量问题,掌握访问的程序,明确现场调查工作纪律,以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