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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

     沈志洪  省卫生厅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李少冬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吴红辉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孙宁生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同时确定由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成立卫生服务调查工作组,具体承担调查工作的实施,完成相关业务培训、调查质量控制、调查资料验收和数据集中处理、调查分析报告的组织编写等任务。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程敬茂
  成员:管正涛、薛成兵、刘晓强、张丹玫、朱吉鸽及省职医大卫生管理系有关人员。

  附件2
江苏省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是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卫生服务利用及其影响因素的重要手段和主要信息来源,对认识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业特点,了解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需求变化的规律,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每五年一次,已于1993年、1998年和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次。第四次调查将于2008年6月开展。主要目的是对前五年卫生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预测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需求及长远健康问题,为卫生改革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并为今后卫生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价提供基线资料。
  一、调查目标与内容
  调查的目标是:
  1、了解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及主要健康问题,分析卫生服务需要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
  2、了解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利用水平及特点,分析居民服务需求、利用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居民服务利用的经济负担。
  3、了解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分析医疗保障制度对居民卫生服务利用产生的影响,对减轻居民医疗经济负担的作用,研究医疗保障制度对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作用。
  4、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服务质量,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发现服务提供与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
  5、了解医疗服务提供和利用各方的期望,分析不同群体对医疗卫生服务认识的异同点,探讨医患关系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调查内容包括:
  1、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调查人口与社会经济学特征、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居民患病伤情况、失能状况等;
  2、 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因病治疗情况、需求未满足程度及原因,居民利用公共卫生服务情况、门急诊和住院服务的类型和水平,各种类型服务利用个人支付费用的情况等;
  3、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医疗保障系统的组成、医疗保险覆盖情况、补偿范围与补偿水平、主要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等;
  4、居民的满意度:对医疗卫生服务系统的满意度、医疗服务提供过程的满意度、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能力与质量:人力资源基本情况、人员服务提供能力、房屋及主要设备、收支状况、服务提供数量与质量;
  6、医务人员执业环境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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