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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农村改厕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农村改厕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8﹞26号)


各市、相关县(市、区)爱卫办、省血防所:

  为及时掌握我省农村改厕和粪便处理现状,评估农村改厕工作带来的综合效益,为政府制定相关规划和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 “江苏省农村改厕绩效评估”工作。

  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省爱卫办、省血防所组织了工作研讨会,总结了前二年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明确省血防所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现将《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配合省血防所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08年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方案

  二○○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2008年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06)4号)、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的通知》(全爱卫发(2006)6号)和《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试点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06]33号)等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我省改厕和粪便处理现状,评估农村改厕工作带来的综合效益,为国家和省制定相关规划和策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江苏省爱卫办于2006年决定,从2006-2010年我省开展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特制定评估方案以下:
  一、 评估目的
  及时掌握项目地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状况,了解粪便处理的效果及其影响因素,评价农村改厕的卫生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效益。科学指导全省的农村改厕工作。
  二、 评估对象
  (一)评估范围
  2006-2010年江苏省农村改厕项目绩效评估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达到80%的南京市、镇江市、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宿迁市等10个市范围内进行。
  2008年评估工作在六合区、扬中市、海门市、仪征市、姜堰市、铜山县、金湖县、东台市、赣榆县、泗洪县共10个县(市、区)开展(附表1);
  (二)调查村的选择
  在每一个开展调查的县(市)抽取2个已经开展改厕工作的村,其中一个村必须是三格式化粪池户厕(不包括涵管式等延伸形式),2个村内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应超过80%,且户厕正常使用1年以上;同时抽取1个尚未开展改厕工作的村为对照,要求村内使用非卫生厕所的户数应超过80%,并且为2008年的改厕项目县(可作为2009年项目绩效评估的基线调查村)。除户厕情况不同外,3个流行村应在人群结构、经济状况、自然条件以及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尽量相同。
  三.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卫生效益评价
  1、评价指标及标准
  ①户厕构筑物指标及标准
  按照江苏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DB32/950-2006)化粪池设计指标(容积、有效深度、进粪管、过粪管、池盖防渗漏等)(附表2)。
  ②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学指标及标准:粪大肠菌值、粪大肠菌去除率、蛔虫卵数、活蛔虫卵数、血吸虫卵数、活血吸虫卵数、寄生虫卵总数、寄生虫卵沉降率。
  粪便无害化处理卫学评价标准

编号

项目

卫生标准

1

寄生虫卵沉降率

95%以上

2

血吸虫卵和钩虫卵

不得检出活的血吸虫卵和钩虫卵

3

粪大肠菌值

>10-4

4

蚊子、苍蝇

有效地控制蚊蝇孳生、粪液中无孒孓、池的周围无活的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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