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2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河池市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四日

河池市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和纠正机动车外挂现象,严厉打击各种逃漏缴国家税费的不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和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71号)及自治区交通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农机局《关于印发在全区开展外挂车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财务发〔2007〕1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在全市范围内切实开展车辆外挂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秩序,促进公路交通规费足额征收和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征费环境,更好地完成2008年交通规费征收任务,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全市开展集中治理外挂车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车辆外挂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治理和纠正车辆外挂行为,鼓励车主业主按章缴纳国家税费,依法从事运输活动,规范我区涉车税费征收秩序和公路运输市场秩序,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教育引导、鼓励和.劝返为主的原则,努力督促外挂机动车主动转回原籍;三是坚持查纠并重、依法治理的原则,重点是要规范税费征收和执法管理行为,消除外挂车辆产生的利益诱因;四是坚持明确范围、区别对待的原则,在积极治理外挂车辆的同时,切实保护外省籍车辆正常跨区域流动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