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批准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十家单位为第三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8〕24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订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在社区卫生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在已有两批建设单位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再授予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十家单位为第三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请各有关市卫生局加强领导,督促有关建设单位按照《江苏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为期一年的建设。
附件:第三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第三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