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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开展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开展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监〔2008〕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单位:

  在全省组织行风监督员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是加强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让社会和群众了解、理解、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渠道,为使行风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开展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开展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开展活动的工作意见(试行)

  按照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我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卫生行风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就医流程,落实“三合理诊疗”常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监督范围
  全省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医疗卫生机构。
  三、监督内容
  医疗卫生单位及医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过程,重点是看服务流程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到位、执业行为是否规范、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措施是否有效。主要查访:方便就医,优质服务,提高质量,规范收费,改善条件,廉洁行医,制度建设等方面以及组织领导等情况。
  四、监督形式及方法
  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下简称省行风监督员)要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省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的通知》中有关行风监督员任务的要求,以日常督查为主,通过听、看、查、访,对所在地区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尤其是窗口服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访。通过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或根据需要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被督查单位服务质量、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情况。及时将督查情况,以电话、口头、书面、网上等形式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或直接向省卫生厅行风办反映,对各地各单位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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