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各区县、各系统、各行业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合围攻坚行动”情况,定期实施隐患公布曝光。公安、安监、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广电、旅游、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督促居(村)民委员会、单位深入开展内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攻势。消防部门要对高层及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其它重要场所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消防演练的指导工作。
此阶段市属相关部门、各区县每两周应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刊发“合围攻坚行动”工作简报,反映典型工作做法,并及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件或传真)。8月31日,上报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传真,并加盖政府或部门公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总结督查阶段(9月1日至国庆活动结束)
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市属相关部门、各区县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街道、各乡镇、各行业以及区属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查找仍然存在的不足及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对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检查、督查“合围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以及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行动组织领导。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举办在即,认真做好首都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责任十分重大。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把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环节,确保此次“合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确保工作开展成效。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公共及专项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对照性排查,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执法工作高标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坚决解决“发现不了、管不了、有灾救不了”等问题,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基层基础工作,怎么强调、怎么抓都不过分;首都公共安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项属地监管职责、各项工作部署,在落实上下狠劲、出实招、求实效。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消防安全问责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机制,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
联系人:黄韬、周岐;联系电话:8221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