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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卫人〔2008〕2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及有关单位、江苏赴川医疗卫生救援队:

  在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后,省卫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在第一时间内派出了抗震救灾医疗救援队,先后派出急救车队、卫生防疫队和卫生监督队,全力以赴支持四川抗震救灾工作。战斗在灾区抗震救灾一线的我省赴川医疗卫生救援队,冒着余震和泥石流的威胁,克服各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牺牲的精神,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创造出许多抗震救灾的先进经验,保障了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我厅决定授予江苏省人民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等14个集体为“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少冬等96名同志为“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对口支援的任务很重,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卫生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的对口支援工作、一手抓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克服一切困难,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1、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2、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14个)

  江苏省人民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
  南京市鼓楼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
  南京市第一医院抗震救灾医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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