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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省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考核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35分)
1、业务用房建设、改造方案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合理可行。5  
2、项目管理符合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15  
3、项目建设进度符合要求(已开工建设的,得5分;主体封顶的,得10分;项目竣工的,得15分)。15  
布局合理(15分)4、设两部一室,功能分区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预防保健区域、诊疗区域、行政办公区域相对独立设置,使用规定的统一标识。8  
5、有各部门、科室分布示意图,门牌规范,路标醒目、指向清晰。7  
房屋配套(50分)6、业务用房面积达到省规定标准,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10  
7、地面平整光洁,儿童保健室、免疫门诊、康复室等用非刚性材料铺垫。4  
8、医疗用房墙面、顶棚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5  
9、免疫接种室实行一苗一隔或一苗一室,各接种室(隔)有明显标志。5  
10、有健康教育室,设施设备齐全。5  
11、门诊输液室配有防暑保暖设施。5  
12、急诊室位置醒目,传染病门诊相对隔离。5  
13、放射、检查等用房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设施。5  
14、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生服务室、康复室,配有适宜的宣教器材和康复器材。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感染性疾病门诊。6  
合 计100  
 考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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