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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8〕2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注册表格式样的通知〉的通知》(苏卫医[2008]31号)文件精神一并执行。

  请各市卫生局将辖区内换发护士执业证书的预计数量于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厅,厅直属单位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卫生局。联系人:赵莉萍,联系电话:025-83620876,传真:025-836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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