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苏政血办〔2008〕8号)
有关市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
当前,正值长江汛期,是极易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的季节。入汛以来,长江上中游地区遭遇大范围、持续性强降雨天气,长江流域水位较往年明显偏高。从我省刚刚结束的春季查灭螺工作检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灭螺工作不够扎实,现场捕捉钉螺的死亡率低于50%;个别江滩环境活螺密度仍然较高,存在钉螺扩散的隐患,有可能发生血吸虫急性感染。
根据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8〕37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急性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的领导。沿江各地要把汛期及易感季节预防控制血吸虫急性感染作为血防工作的重点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尽早做出部署,从思想认识、人员组织、药品和防护物资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认真总结分析春季查灭螺情况,对查出的易感环境和潜在地带及时进行灭螺效果评估;要立足于防大汛,统筹协调力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急性血吸虫病预防工作。春季查灭螺工作存在问题的地区要整改补课,切实把血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扎实,对人民健康负责。
二、突出加强中小学生防急感教育宣传工作。沿江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学生血防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提高学生的血防意识。疫区各学校在放暑假前,要上一堂预防血吸虫病感染知识课;要求学生不到江边或通江河道中捉鱼、戏水和游泳,并开展“无血吸虫病班级”评比活动;暑假结束返校后,及时开展接触疫水学生调查登记,做好接触疫水学生的查病和早期预防治疗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沿江“农家乐”等旅游场所、客运码头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急感工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将沿江“农家乐”旅游休闲场所、客运码头等地设立无害化公共厕所、提供安全用水作为允许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条件,列入行业管理的内容。各地旅游部门要定期与当地卫生血防部门沟通了解沿江地区血吸虫病易感区域情况,联合卫生血防部门向旅游场所从业人员和游客做好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旅游项目尽量不要安排在血吸虫易感地区;导游人员要阻止游客接触疫水,对不慎接触疫水的游客要做好登记,并建议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查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