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报送“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的通知
(苏卫办发〔2008〕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是承上启下的一年。为全面客观地掌握我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方案》(卫办政法发〔2008〕102号)以及《江苏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苏卫办〔2006〕58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并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厅。
总结报告要注意总结成果和经验,突出工作中的亮点,内容包括(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二)“五五”普法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三)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及重点法律规范学习培训情况;(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五)“五五”普法活动中,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方式和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下一步普法工作的打算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