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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8〕21号)


无锡、苏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太湖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及时监测预警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我厅组织制定了《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疾病控制处联系。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025-83620633。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太湖水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太湖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体系,及时监测预警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防控太湖蓝藻暴发确保安全度夏实施方案》、《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以太湖水为水源的生活饮用水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为防控太湖蓝藻暴发提供及时、准确的水质信息,保障太湖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测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以太湖水为主要水源的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无锡新区和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市。水质监测范围包括无锡市中桥水厂、雪浪水厂、锡东水厂和苏州市横山水厂、白洋湾水厂、相城水厂、新区新宁一水厂、新宁二水厂、园区华衍水务公司、吴中区浦庄水厂、红庄水厂、吴江市庙港净水厂等12家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末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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