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放《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选编》的通知
(上教委办〔2009〕16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学校共同努力下,本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从2006年至2008年本市开展的中小学幼儿园风险勘查情况看,本市部分学校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因管理等原因引发的学生伤害事故还时有发生,部分事故的处理中也发生了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现象。
  为了加强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依法妥善处理好伤害事故,市教委从近年来发生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的300多起学生伤害事故案例中,选择了68个以法院判决为主的学生伤害事故典型案例汇编成《中小学幼儿学生伤害事故案例选编》(以下简称《案例选编》)。从校方责任事故、学生责任事故及体育活动中的伤害事故等方面,对中小学幼儿园在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警示。每则案例均有案件经过、案件分析及处理结果,对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及事故处理均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该书现已编印完成,由市教委免费赠送给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农民工子女学校)、幼儿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人员和车辆于7月10日前到卢湾区新晖中学门卫室领取《案例选编》。
  (地点:瑞金南路385号,近瞿溪路,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63034053*8006)
  二、及时发放到所辖中小学、幼儿园。
  三、将《案例选编》列入暑期学校教师业务培训内容。组织各学校领导结合实际开展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研讨,并结合2009学年度开学工作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
  附件:《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选编》发放安排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汇编》发放安排表
区县 
 | 发放数 
 | 
卢湾 
 | 120 
 | 
静安 
 | 120 
 | 
虹口 
 | 230 
 | 
长宁 
 | 200 
 | 
黄浦 
 | 150 
 | 
普陀 
 | 250 
 | 
徐汇 
 | 270 
 | 
闸北 
 | 230 
 | 
闵行 
 | 400 
 | 
浦东 
 | 500 
 | 
杨浦 
 | 300 
 | 
宝山 
 | 400 
 | 
嘉定 
 | 210 
 | 
松江 
 | 210 
 | 
奉贤 
 | 210 
 | 
南汇 
 | 210 
 | 
金山 
 | 210 
 | 
青浦 
 | 210 
 | 
崇明 
 | 210 
 | 
合计 
 | 4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