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三级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8〕25号)
各有关三级医院:
根据《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苏卫医〔2007〕56号)有关规定,我厅于今年3月下发了《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13号),对今年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经研究,决定启动全省首批三级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复核评价与评审的对象为三级综合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复核评价开始时间为8月下旬。评审的启动时间为9月上旬,对列为评审的医院首先组织调研初评,根据调研初评的结果安排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各有关医院抓紧认真做好自评等相应准备工作,积极迎接复核评价或评审。如因当地政府规划调整要求医院搬迁,或医院目前有大型基建项目开工在建等,影响医院复核评价或评审的,请医院提出申请,报经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于8月10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附件:首批三级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首批三级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名单
一、列入复核评价的三级医院名单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无锡市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泰州市人民医院 江苏省口腔医院
二、列入评审的三级医院名单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南京市鼓楼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州市立医院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