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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十)建立信息反馈和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每所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都要聘请适宜数量的、有较高素质和社会影响的人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建立行风监督员沟通会制度,及时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门诊设立“病人就诊意见箱”,并通过“一站式”服务台、电话咨询、回访等渠道听取病人意见。病区每周召开一次病员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医院要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梳理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方法,认真研究制定本院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内容,要根据行动内容,针对当前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一系列花钱不多,反响较好,百姓欢迎的实实在在的措施,并狠抓落实。

  (二)建立层层责任制。医院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分工负责;临床科室抓好落实,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全面参与,努力做到人人有责,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三)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行动内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医院领导和广大医务人员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主动改善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增强工作统筹能力。医院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任务繁重,但最终的目标是为了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缓解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改善医疗服务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医院要进一步增加统筹协调各项重点工作的能力,把“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纳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范围,通过专项行动有力促进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成果进一步扩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发现在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表彰奖励,以典型引路,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定期总结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完善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医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厅将对全省三级医院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暗访、抽查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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