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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医院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医〔2008〕3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医院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每个环节,落实于每一项工作。通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促进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合理,患者就医的往返次数明显减少,等候时间进一步缩短,环境设施进一步改善,使医疗行业的形象进一步提升,社会和百姓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行动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三、行动内容

  (一)落实诊疗责任制

  严格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让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事有人问,事事有人管,使医院人人都参与服务。建立新型的住院病人责任医师、责任护士制度,病人在住院期间所遇到的与诊疗、护理有关的问题,由责任医师、责任护士负责解释、落实。各三级医院要创造条件,试行住院医师24小时住院制度。

  (二)改进服务流程

  门诊坚持“一站式”服务、导医服务,导医人员言行、举止规范,主动靠前导医、导诊。实行分科、分层、分散候诊、挂号、缴费、取药。充实、完善“一站式”服务内容。全面开展电话、网上预约挂号服务,积极推行复诊病人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病人。积极创造条件,推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一医一护一患一诊室”诊疗模式。开设简易门诊,为慢性病患者、诊断明确的患者提供便捷服务。实行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工作制,合理调配门诊服务力量,减少病人等候时间。无论是门急病人还是住院病人,除必须病人到场的诊疗环节外,全部由医院提供服务。对危重等特需病人实施全程陪护。常规检查取消预约,随到随做。大型设备检查预约原则上不超过两天。超声、内镜等需空腹检查的项目,应比正常上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开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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