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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年全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四日

2007年全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51号)精神,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

  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是中央为稳定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而实行的一项重大政策。经过多方努力,国家已批准从2007年起将广西列入全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可以有效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加快水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做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行动,也是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具体体现,对建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确保这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水稻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和覆盖率,增加种粮效益,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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