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8〕27号)
各市卫生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血液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全省血液安全的监管力度,提高采供血工作的管理效率,实现全省采供血业务操作规范化、流程统一化、信息共享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我厅决定在全省建立“江苏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现就做好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进行血液管理,提高采供血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全省性的血液管理信息化网络对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质量与临床用血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服务我省经济建设,构筑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参与系统建设的单位应充分认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系统建设的组织和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准备、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系统建设项目在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顺利实施。为加强对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我厅成立江苏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建设规划、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项目实施,组织验收检查。
二、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江苏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江苏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其建成后使江苏医疗卫生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的管理资源更加完整、功能更加完备。项目建设分二期进行,第一期为采供血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各市采供血机构(含分站)均须加入;第二期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管理系统,从三级医院开始,逐步向二级医院推进。
三、明确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具体工作由省输血协会负责实施。为了保障血液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进度与质量,由输血协会牵头成立项目工作管理组和专家组。项目工作管理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系统项目的实施,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必须严格我厅所确定的原则、目标、步骤、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技术要求,统一业务流程。项目专家组负责调查研究和提供系统项目建设及用户的需求,开展项目资料审核和验收工作,确定采供血业务流程,确保项目建设全面符合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省输血协会应会同项目中标单位组织开展系统项目建设及用户需求的调研,制定地方标准、采供血机构工作流程以及项目实施的进度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