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建设
1、以创建国家示范中医院为抓手,通过加大投入,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中医药学术的继承、创新,加强医院管理,努力建成一批适应群众需求,建设规模适度,设施设备先进,资源配置优化,科室设置齐全,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创新,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疗效明显提高,服务质量优良,费用控制严格,创新能力较强,可稳步持续发展的“名院”,使之成为本地区中医医疗康复中心,中医临床科研基地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基地。
2、加强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巩固全国重点中医临床专科(专病)和省级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成果,做好全省中医示范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全省农村中医特色专科项目,打造一批拥有优秀学科带头人、人才结构合理、学术与技术水平较高,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以及重大疑难疾病方面独具疗效,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中医“名科”。
3、以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中青年优秀人才研修、省名中医评选等为抓手,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拥有独特的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群众公认的中医“名家”。
(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行动
1、每所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与区域内2所以上农村基层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密切合作关系,完善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为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十一五”期内,在全省建设100个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2、在做好第一批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基础上,全国及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要继续遴选一批“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努力使其提高自身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惠及广大社区和农村居民。
3、江苏省名中医及各市名中医每年要保证有1周以上的时间到乡镇或社区为广大老百姓服务,送医送药上门、开展巡回医疗、指导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等。主治及主治以下的中医师每年要保证有2周以上的时间在对口支援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