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在全省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中医综[2008]76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基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反馈至我局。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三名三进”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计划和方案,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充分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积极参与到活动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切实提高活动效果,把中医药服务送到农村、社区和家庭,送到百姓身边,让广大群众感受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
附件:《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在全省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的实施意见》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在全省推进中医 “三名三进”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 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战略,弘扬中医“治未病”思想,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提高与普及相结合,全面实施“三名三进”工程,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改革中医药服务模式,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和利用率,建立和完善全省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中医特色服务,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内,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名院”达到15所,国内和省内中医名科达到100个,在省内外知名的名医达到500名。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25%。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大幅提高。全省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的比重有较大提升,继续保持我省中医药事业在全国的先进地位,努力构建有江苏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