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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江苏省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一)建立健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至2010年,全省各市、县(市、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覆盖率达100%,乡(镇)达50%以上;
  (二)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和健康教育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至2010年,《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传播活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达60%以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达50%以上;
  (三)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管理人员和专业队伍开展专题培训。至2010年,各市、县(市、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率达100%;
  (四)按照“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界定的范围和《江苏省健康素养监测指导方案》(苏爱卫办〔2008〕16号),各市、县(市、区)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估活动,并适时发布监测结果。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地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建立起“政府主导,爱卫会协调,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组织管理体系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其作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组织程度,并认真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技术指导系统。县及县以上要设置专门的健康教育所或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市、县(市、区)爱卫办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建立师资队伍,并加强培训,使他们能够胜任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有关的宣传普及、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财政投入机制。各地要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财政专项经费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经费,并通过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带动当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加强督导评估,提高工作实效。各级爱卫办在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过程中,务必要建立起一整套既高效严谨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出的目标任务。要加快建立以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整体技术状况、工作实效、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能力为重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向科学管理、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省爱卫办将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各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并通报结果。各市、县(市、区)爱卫办要结合当地情况适时组织自评,确保我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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