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行机制
各级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建立考试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理、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省、各考点应急处理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应急措施。
当国家应急处理组启动Ⅰ级考试突发事件,省应急处理级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时,事件发生地的考点应急处理组应积极配合。
四、应急准备
(一)监测
各考点应设立举报电话并指派人员自考前30天起,对互联网等公共传媒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可疑情况。
(二)重点环节管理
1.加强考试材料各环节安全保密的监管。考试材料发送的每个环节确保24小时2人以上值守;考试材料存放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值守人员不得接触考试材料,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巡查制度;考试材料交接、使用管理符合要求,各项登记完整清楚。
2.试卷销毁及时并符合要求;答卷和备用卷回收完整,管理规范,记录清楚。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失、泄密等考试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生地的考试应急处理组应确定或初步判断事件级别,在6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处理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
(二)启动响应
考试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事件发生地的考试应急处理组应立即严格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并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上一级的考试应急处理组可根据事件实际严重程度,对事件的等级进行调整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Ⅰ级考试突发事件需要启用副题进行考试或者延期考试的,由国家应急处理组提请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
1.Ⅰ级响应
Ⅰ级考试突发事件由国家应急处理组协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应对工作。对登载考试涉密信息的互联网等公共传媒,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阻止考试涉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及时依法查处和关闭违法互联网站。对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防止涉密信息扩散采取措施的,协调互联网接入单位暂停为该网站提供接入服务。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同时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