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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公安厅等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中医药管理局:接报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发生失、泄密事件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省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负责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和建议,指导考点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应急处理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省公安厅:接报发生失、泄密事件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省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及时开展考试突发事件的调查和配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应急处理组。及时对卫生部门通报过来的失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开展巡查、处置工作。对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指导、协调涉案地公安部门开展工作,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省通信管理局:接报发生失、泄密事件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省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安、保密部门积极配合,对被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违法或犯罪、且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经营行政处罚的互联网站,及时依法查处和关闭。对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防止泄密信息扩散采取措施的网站,依据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意见,协调互联网接入单位暂停为该网站提供接入服务,阻止考试涉密信息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传媒上进一步扩散,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省应急处理组。

  省保密局:接报发生失、泄密事件等考试突发事件后,在省应急处理组的协调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3.专家组。省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主要职责为:为防范考试突发事件提供咨询,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加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地方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考点应急处理组是负责本考点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考点应急处理组组长由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市级公安、保密等部门为副组长单位。主要职责为:建立和完善本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Ⅲ级和Ⅳ级考试突发事件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向省应急处理组报告工作。必要时可同时直接向国家应急处理组办公室报告。对于涉及网络信息的案件,考点应急处理组应当向省应急处理组报告,由省应急处理组协调省级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各考点办公室分别为考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向省、考点应急处理领导组报告情况,并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建议,执行省、考点应急处理组作出的关于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的各项决策,协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向省、考点应急处理组报告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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