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成立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以下简称考点应急处理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属地范围内的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理预案。
各市卫生局应制订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按照 "高级别、小范围、快速度"的要求及时处置,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事件分级
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考试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 (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预警 (IV)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 (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 (Ⅰ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 (包括副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达2个考区以上,或者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导致2个以上考区范围内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1个以上考点的试卷毁损或者丢失。
4.国家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考试突发事件。
(二)重大考试突发事件 (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 (Ⅱ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 (包括副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在1个考区内的2个考点以上,但没有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导致1个考区内2个以上考点范围内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1个以上考场的试卷毁损或者丢失;医师资格考试后发生1个以上考点的答卷毁损、丢失。
4.省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考试突发事件。
(三)较大考试突发事件 (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 (包括副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在1个考点内,但没有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