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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依法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55号令要求,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和健康检查单位的日常性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督促放射工作单位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规范健康检查单位的健康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附件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证明样式

  附件2:职业照射种类及其代码

  附件3:江苏省放射性作业劳动者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证明样式

  一、健康证明正面

  (体检机构填表说明:1、职业照射种类代码请按附件二分类;2、编号统一使用我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许可证号加本单位当年度体检流水号:(资质发证年号)许可证号-(体检年号)0000号,如省疾控中心体检的2008年第1位放射工作人员应编号为:(2007)J0006-(2008)0001号。

  二、健康证明背面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证明有关说明
  1、体检单位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5号令)有关要求开展体检,经体检合格制发本证明;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具备此证明,此证明全省通用;
  3、此证明遗失作废,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向原体检机构申请补办。

  附件2:
  职业照射种类代码

照射源

职业分类及其代码

1核燃料循环

铀矿开采1A 铀矿水冶1B 铀的浓缩和转化1C  燃料制造1D 反应堆运行1E 燃料后处理1F  核燃料循环研究1G

2医学应用

诊断放射学2A  牙科放射学2B  核医学2C  放射治疗2D 介入放射学2E  其它2F

3工业应用

工业辐照3A 工业探伤3B 发光涂料工业3C  放射性同位素生产3D 测井3E 加速器运行3F  其它3G

4天然源

民用航空4A 煤矿开采4B 其它矿藏开采4C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4D 矿物和矿石处理4E 其它4F

5其它

教育5A  兽医学5B 科学研究5C 其它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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