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52号)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局、建设规划委、市政管理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法制办、信访办、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方案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于2000年投放使用,规模为200辆,现车辆届满到期,按照有关规定需停止营运。为做好“创三城”活动,提高城市品位,适应百色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进行更新换代。根据
建设部、交通部等《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联席办〔2006〕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优化行业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前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科学论证,周密决策,确保稳定,顺利完成出租汽车更新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车辆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车辆更新工作及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何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雪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吴阐斯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进军 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