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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52号)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局、建设规划委、市政管理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法制办、信访办、公安局交警支队: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工作方案

  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于2000年投放使用,规模为200辆,现车辆届满到期,按照有关规定需停止营运。为做好“创三城”活动,提高城市品位,适应百色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进行更新换代。根据建设部、交通部等《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联席办〔2006〕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优化行业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前提,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科学论证,周密决策,确保稳定,顺利完成出租汽车更新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车辆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百色市中心城区第一代出租汽车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车辆更新工作及协调相关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谭锡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何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雪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吴阐斯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苏进军 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

  张青松 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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