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百色市节能减排“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节能减排“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色市节能减排 “百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和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2007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从现在起至2007年底,通过开展“百日行动”,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实现 2007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2.5%,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6.9%,39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9.6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去年削减18.8%,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2.3%。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市人民政府成立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刘正东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梁兵、李建文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林先安兼任,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规划委、环保局各派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工业节能组、建筑节能组和污染减排组。综合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四个统筹:一是统筹节能减排的全局工作;二是统筹对节能减排的督查工作;三是统筹制定节能减排系列相关制度;四是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另外,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工业节能组设在市经委,承担有关工业节能方面的工作;建筑节能组设在市建设规划委,承担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工作;污染减排组设在市环保局,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市经委协助开展工业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