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充实粮油肉储备,完善供应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百色市城区按10天供应量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百色城区按20万人,10天,每人每天0.4公斤粮食、0.03公斤食用油),建立800吨成品粮和60吨成品食用油储备,各县(区)也要参照百色市城区的标准建立成品粮油储备,并落实到位,不允许有挂空现象。要进一步细化储备粮油肉动用方案,尽快明确粮油应急加工和应急供应企业,做好粮油应急加工和应急供应准备。各县(区)要按照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安排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骨干企业。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和扶持一批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骨干龙头企业,改善其加工及配套设施,提高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农村信用社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规模,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及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执行,支持各县(区)增加成品粮油地方储备。同时加大对开展猪肉储备和发展肉禽蛋奶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增加生猪市场供应。
(三)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协调机制
物价、工商、商务、质监、粮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引导与规范并举,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制止各种扰乱粮油肉市场的行为,规范粮油肉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交易和促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粮油肉食品安全。
1. 工作时间:从2008年1月至2月。
2. 工作部门:市商务局、物价局、财政局、工商局、粮食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3. 主要工作:
(1)加强市场监测。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粮食、商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利用各部门价格监测体系的优势,建立粮油肉价格监测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对粮油和生猪生产、库存(存栏)、购销、市场价格等情况的监测,增加监测样本企业,加大对粮油肉市场监测的密度和频率,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加大专项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种扰乱粮油肉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工商、物价等部门要认真贯彻《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适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收购粮油行为,查处非法收购粮食和倒卖陈化粮行为,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对粮食流通集散区实施多层次、全方位、强力度的执法监管;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农副产品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仓储、销售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台账。商务部门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继续强制推行“两章两证”制度(即经动检部门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加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行为,防止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粮油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计量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春节前要开展粮油肉及制品专项检查,加强对粮油肉产品的计量监督,打击短斤缺两行为;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重点是粮油肉生产加工小作坊;对粮食经营者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市粮食局要在全市建立粮油价格监测网络,全面监测粮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对粮食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