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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市财政局负责监督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专项补贴资金的执行情况;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开展所需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

  (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副食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经销私宰、病死猪肉、注水肉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确保上市副食品质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七)市民政局负责全社会救济和保障机制,落实城镇低保户和困难群众的最低保障制度。在副食品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提出低收入家庭副食品补贴方案,并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保障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八)市粮食局负责做好保持粮油供应、储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粮油供应平稳和价格稳定。

  (九)市卫生局主要职责是配合质监部门,检查监督食品生产、药品流通、生活消费品卫生质量安全。

  (十)市交通局主要职责是联合交警部门整顿规范交通市场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协调百色公路局、交警部门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鲜活农产品的购销畅通无阻。

  (十一)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职责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工作,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联合市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检查监督食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卫生、药品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假劣医疗器械;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或超范围生产(配制)、经营药品(制剂);违规生产(配制)药品(制剂);未经批准异地设立药品仓库等违法行为。

  (十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领域的食品加强监管和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我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产品目录,引导群众正确消费。

  (十四)各县(区)政府在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抓好项目落实和相关政策落实,积极发展本辖区内猪肉等主要副食品生产,协调做好各自辖区内的副食品市场供应和有序保障工作。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1. 整治时间:从2008年1月至2月。
  2. 工作部门:市商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 主要工作:

  (1)集中开展市场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商务、物价、工商、质监、农业、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采取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拉网式排查、市场巡查等相结合的办法,依法加强对价格的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严厉打击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严厉打击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抢购现象,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严厉打击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控制市场投放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抬高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同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和受理价格投诉,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查处,迅速消除价格隐患,粮油肉市场价格涨幅控制在10%以内,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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