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建立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流通、农业的副市长担任,组员由市商务、物价、农业、水产畜牧、财政、工商、民政、粮食、卫生、交通、公安、质监、药监、交警、发改委、广电、教育等部门领导和各县(区)政府的县(区)长组成。各成员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能和管理范围,开展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相关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各县(区)各部门相应成立县(区)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和本部门开展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商务局负责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负责对副食品市场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掌握猪肉等主要副食品的购、销、存情况,根据市场供应状况,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粮油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和供应量的监控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场调控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取缔私宰窝点以及销售私宰肉、病害肉的违法活动,负责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家畜定点屠宰场(点)向市场供应边猪,保证市场供应;组织各大商场、超市做好相关粮油肉等主要副食品投放市场的工作,确保粮油肉等副食品的正常供应。
(二)市物价局负责市场粮油肉等的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粮油肉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三)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农资、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制定和落实扶持农村、边远地区的惠农政策和价格保护政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作,加大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四)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生猪等动物疫情的监控及发展生猪生产工作。做好生猪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密切关注和及时了解百色市周边地市、广西区内以及周边省份的疫情动态,密切监控本市疫情发展情况,掌握本市生猪等畜禽存栏量、出栏量及流向,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并重点支持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养殖户加大饲养量,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