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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昌福山煤炭等3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昌福山煤炭等3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22号)


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给予所属的昌福山、高陂煤矿(又名永丰煤矿)、苏桥煤矿等3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组织煤炭行业有关专家对这3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组意见。结合专家组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昌福山煤矿
  (一)资源状况及能力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500000510149)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24.3897平方公里,矿井总资源储量为3847万吨,计算矿井可采储量为1164.8万吨。原则同意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服务年限25.9年。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现象,地温为正常区。
  (二)矿井开拓方式
  同意矿井开拓为明斜井开拓,主、副斜井硐口位于背头坪抚溪河南侧,昌福山东井田-1勘探线偏东约250M,-1-14孔以北约400M位置,硐口标高+375M。按方位角19度布置一对倾角均为25度的主、副斜井至+150M水平,后期延深至-30M水平。主斜井担负运煤、运料任务,副斜井担负行人、敷设管线等任务。在+150M水平向南西方向掘进+150中井田主石门至中井田首采区上山位置,中井田投产水平为+150--+317M。东井田开工一期工程采用分区下山开拓,二期建立-30M水平后,采用分区上山开拓。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中井田主要由+365平硐进风,+445和+327风井回风;东井田由+375主、副斜井进风,+380风井回风。中井田排矸由+365平硐运出,东井田排矸由+465平硐运出。
  (三)概算投资和工期
  同意工程总投资概算金额8600.98万元,吨煤投资为286.70元/吨。其中:矿建工程3179.72万元;土建工程860.7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758.50万元;安装工程1268.01万元;其他费用1534.03万元。同意煤矿井巷工程工期为24个月,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二、高陂煤矿
  (一)资源状况及能力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3500000510150)圈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8.5601平方公里,矿井总资源储量为2102.1万吨,计算矿井可采储量为576.6万吨。原则同意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服务年限18.3年。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燃现象,地温为正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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