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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的意见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的意见
(政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我市于2006年12月被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命名为首批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为加强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动科技、产业与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拉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07〕509号)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以培育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核心,进一步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推动通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地建设要实现以下主要工作目标。
  (一)加强国际医药注册孵化器平台建设。
  将我市国家一二类新药中的15个品种和30个医药保健品种在俄罗斯及东南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注册、销售。做好东北三省较大医药企业主导品种在境外注册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采取政策推动、强化服务等措施,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户,使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6户。
  (三)培育出口品牌。
  加大自主品牌国际化进程,培育10个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出口品牌。
  (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
  积极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递增40%,到2010年达到8000万美元,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量的4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医药产品国际注册孵化器平台,加快高新技术产品“走出去”的步伐。
  成立通化市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注册指导中心,积极鼓励、支持、指导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医药注册。充分利用国家鼓励高新技术出口的扶持政策,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及开展国际医药注册等工作,逐步建立以国际市场需要为导向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网络,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出口规模,不断提高我市医药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二)搭建中药、生物医药新技术应用研发平台,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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